关于印发我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精神,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5年5月举行。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定于2015年9月举行。现将我省2015年度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
我省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初、中级资格后审,高级资格前审。
报名网址:
(1)初、中级资格;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https://www.sxscz.gov.cn)、会计之星(https://www.kjzx.cn);
(2)高级资格: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2.报名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1月31日。
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日至30日。
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1日至26日。
3.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初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批转省财政厅<2010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71号)和《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61号)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相关条件。
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省合格标准人员由省财政厅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线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12-13日举行;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3日举行(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见附件1)。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五、考务日程
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各级别考试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场检查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准备。
各级别考试前一周,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考办。省会计服务中心、省财政厅负责向全国会计考办上报我省考试值班信息。
(一)初级资格
1.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2015年4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3.2015年5月16日至20日,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4.2015年6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https://www.kjzx.cn)网站公布成绩。
(二)中级资格
1.2015年4月30前,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2015年8月1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3.2015年8月2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4.2015年9月12日-13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5.2015年10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完成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将评卷数据(光盘)、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和省人社部门检查验收意见一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6.2015年10月3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https://www.kjzx.cn)网站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7.2015年11月3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三)高级资格
1.2015年4月26日前,完成全省2015年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15年4月13日至29日,完成全省2015年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
报名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山西省财政厅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4)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省2015年高级资格考试缴费工作。
4.2015年5月11日至15日,考生领取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收据,逾期不候。
5.2015年8月10日前,省财政厅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6.2015年8月2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7.2015年9月13日,组织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8.2015年10月30日前,省财政厅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9.2015年11月30日前,省财政厅完成成绩合格证书发放工作。
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咨询解释,精心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山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