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浙江省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4年8月31日,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开展了浙江省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目前《浙江省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毕,请考试合格人员按以下方式领取证书。
一、领取时间:2015年2月2日至3月31日(工作日)。
二、领取地点:按考点领取,杭州、嘉兴、湖州三地考生到杭州支队消防窗口领取(杭州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杭州行政服务中心H楼2楼消防窗口,联系电话:0571-85085298);宁波、舟山两地考生到宁波支队消防窗口领取(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18消防窗口,联系电话:0574-87185503);温州考生到温州支队消防窗口领取(温州惠民路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消防窗口,联系电话:0577-88926303);绍兴考生到绍兴支队消防窗口领取(绍兴市迪荡新惠利街20号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消防窗口,联系电话:0575-88612860);金华、丽水、衢州三地考生到金华支队消防窗口领取(金华市双龙南街828号金华行政服务中心(农科教大楼)一楼消防窗口,联系电话:0579-82469319);台州考生到台州支队消防窗口领取(台州市民广场爱华大厦四楼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联系电话:0576-88207180)。
三、领取方式:个人领取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统一领取应携带领取人身份证和单位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逾期未领取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请于4月10日后到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技术处领取(杭州文晖路319号,联系电话:0571-85863595)。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