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此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发布并于2009年实施了《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统计分类标准化的特点
统计分类标准化的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统计分类标准化具有以下特点:
1.科学性与系统性
统计分类标准是以科学理论和社会实践为基础,由专家起草,经有关部门反复协商一致后,由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体现了科学性。每个统计分类标准自成系统,而全部统计分类标准则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统计分类标准体系。
2.统一性与强制性
统计分类标准对每个分类对象的名称、定义、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和代码等都作出了统一规定。标准一经发布,在规定的范围内必须严格执行,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更改。
3.通用性与稳定性
统计分类标准适用于各类统计调查。统计分类标准由主管部门发布后应保持稳定,尽可能使用较长的时期,避免由于频繁地修订而影响统计资料的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