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信访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中共党员;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汉语言文学、文秘、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及聘用期限
试用期壹个月,工资2600元;转正后工资31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1年)。按政策规定购买四险一金,工资金额包括四险个人扣减部分;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9月7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信访局办公室(北海市海城区海南路15号-北海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相片、学历等相关材料至市信访局邮箱:bhxfb@126.com。
(三)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核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即行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证能及时接听。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我局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市信访局办公室0779—2025553
北海市信访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