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金湾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办函〔2022〕7号)、《关于印发<金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金人社〔2022〕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1名金融专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年用人成本约21万-28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年龄: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40周岁以下。
(四)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报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若未发布考试公告,报名依然有效,直至开考为止。考试公告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发布。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将所有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包,以“姓名+招考单位+职位代码”形式命名,如张三+金湾区金融服务中心+JRZX20230901,发送至邮箱:zhjwjrfwzx@zhuhai.gov.cn。报名咨询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0756-7616809。
3. 报名材料:
(1)报名表扫描件1份(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须于报名当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从事项目投资介绍、基金管理运营情况等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扫描件。
4. 资格审核
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提交材料不全的需2个工作日内补交材料。如限期未补齐报名材料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5. 领取准考证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合同制职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6. 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4)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日。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金湾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告,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者可登录金湾区政府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考人数1:5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 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 考察
由招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 公示
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