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力度,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1982年4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户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19日止。
4、符合所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引进人才待遇
1、工作期间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最高发放100万元人才购房券。同时,对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引才补贴。人才待遇政策咨询电话:0579-86633480。
2、三年内工作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可优先考虑。
四、招考录用程序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形式。下载并填写《2023年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按照顺序编号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上计划表),邮件标题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收到应聘材料后,根据招聘计划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才聚东阳、智汇赋能’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仪式暨百校千博万岗首场洽谈对接会”。洽谈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洽谈会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专业能力、学术修养、科研能力等。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
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公告咨询电话:0579-8667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