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为全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提供服务保障,协调开发区做好征收地拆迁,农民安置等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支持开发区建设工作部署。
为确保顺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
一、招聘要求
1.具有高陵区户籍的公民。
2.大专文凭以上,财务、会计专业优先录取。
2.年龄25至35岁周岁。
3.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符合《西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相关要求。
5.持有所在行政区域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完成认定。
二、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职责、制度、纪律,工作时间、目标、任务),要定期不定期对其是否服从安排、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确定,按岗位需求上班。
(四)工资待遇。按照区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方法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到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计划财务科进行登记。采取集中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并根据综合表现的排名,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电话
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3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联系人:史杰 联系电话:86012093
地址:高陵区鹿景路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