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白银会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招聘特聘农技员3人公告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来源:www.bookskys.com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6日    点击次数:3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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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缓解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聘数量及岗位

计划招聘3名特聘农技员。

二、特聘范围及条件

1、范围

(1)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

(2)专职从事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技术工作的土专家。

2.条件

特聘农技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会宁县户籍或生源,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男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为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等与种植业相关的专业;

(3)有较高的农技推广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热爱农技推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农作物栽培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退休人员;

②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③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④现役军人;

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特聘程序

特聘农技员工作具体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技能考核、确定人选、最终公示、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22年11月14日前到会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03室(会宁县长征中路495号会宁县农业农村局六楼)现场报名,并填写 《2022年会宁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因疫情等原因无法达到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可将个人材料、照片及申请表发至指定邮箱(邮箱:164873051@qq.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募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特聘资格。

2.组织推荐。由各乡镇、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推荐人选,并填写提交《2022年会宁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推荐表》。

3.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特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和网上报名确认同时进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技能考核。

4.技能考核。由会宁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参聘人员进行技能考核,基本程序为:

(1)个人陈述与特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

(2)工作成果或业绩;

(3)聘任后工作计划;

(4)专家就特聘岗位专业技术方面出题考核。

5.确定人选。专家组根据参聘人员技能考核和提供的资料信息确定拟聘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写出书面考察评语和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技能考核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最终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审定,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7.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为我县农技推广特聘农技员,由会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其签订农技推广聘用服务协议,并颁发特聘证书。协议期限原则上为1年,服务期满,会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项目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四、待遇标准

特聘农技员岗位每人补助标准为3万元/年(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同时购买人身保险,补助费用和保险费从2022年会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聘用期满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特聘农技员不列入我县农技推广机构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农技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五、服务任务

1.为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从事种植业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帮扶,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提升科技含量。

3.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六、特聘农技员管理

1.服从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按期完成岗位设置内的全部工作;

2.按期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不得收取服务对象的任何服务费用;

4.按要求撰写特聘岗位年度总结;

5.不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能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要求、不接受招聘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的人员,会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权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七、其他事宜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435993069。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登录会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4.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43-322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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