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客观题)、法学基础知识(客观题)、价格政策法规(客观题)、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客观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主观题)5个科目。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45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
电话:010—68033566
2015年考试仍以2010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 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附件
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5年5月28日-6月10日 |
网上报名 | ||
2015年6月5 日-6月11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5年6月5 日-6月12日 |
网上缴费 | ||
2015年6月23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
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 |
领取收据 | ||
2015年8月28 日-9月3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5年9月5日 |
0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13:00-15:30 |
法学基础知识 | ||
16:30-19:00 |
价格政策法规 | ||
2015年9月6日 |
0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14:00-16: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
2015年11月中旬至2016年1月中旬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