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11月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考试论文答辩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11月份全国统考暨2014年12月份全省统考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有关统考报考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4〕50号文)文件精神,为完成我省2014年11月份全国统考及2014年12月份全省统考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的职业及等级
本次论文答辩的职业及等级包括: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二级营销师;二级物流师;二级电子商务师;一级商务策划师;一、二级采购师;一级理财规划师;二级房地产策划师;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级职业经理人;一、二级企业培训师。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点:闽江学院工业路校区。时间:2015年3月7、8、15、21、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地址: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有关统考报考点应及时通知符合参加答辩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准时到场参加答辩。
本次论文答辩联系人:甘甦,联系电话:0591-87629605。
各考生答辩时间及顺序请考生登入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FJOSTA.ORG.CN),具体考生名单及答辩时间顺序安排详见相关表格。
注意事项:本次参加答辩的考生,不论是正考、补评审还是补答辩的考生,请自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一式三份论文到现场,所携带论文不能附带封面,不能含有个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具体工作单位名称)。心理咨询师的成长报告与案例分析必须合并成一篇,以目录为封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答辩。
企业培训师一、二考生上午必须8:00到场,一级考生提交课件稿件电子版,二级考生8:10分开始抽提并分发题目,8:30开始答辩。下午必须1:00到场,一级考生提交课件稿件电子版,二级考生1:10分开始抽提并分发题目,1:30开始答辩。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