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7、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8、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
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符合以下其中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9年以上。
3、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