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本级考生:
2014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结果已揭晓,经省统计局阅卷审核,现予公布。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做好合格人员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认定工作,考试成绩自公布起至两年内有效,逾期成绩作废。合格考生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市本级(含衢江区)两门合格考生请按下列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一、受理方法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衢州站点→个人办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2.或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表式下载:http://stats.qz.gov.cn公告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往qzwxxxx@126.com,查询相关办理信息。
3.受理时间从12月中旬起到2月底。
市本级咨询电话:3080582。衢江区咨询电话:3838168
二、认定
1.按照受理条件审查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满足受理条件的,暂不予受理:
(1)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补充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对经补齐、补正后重新申请的材料,按受理条件重新审查。
4.向申请人出具《统计从业资格申请受理通知书》。(由邮件返回信息)
三、工作程序
市本级合格考生凭《统计从业资格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楼)签字领取。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统计局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程序》流程操作,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而申报的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对于成绩两年内合格的考生做好提前申报工作(2014年12月29日前必须完成申报),对单科合格的考生在《人事在线系统》内做好校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