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自然教育中心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国家公园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女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及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1988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相貌端庄,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谈、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庆元县松源街道济川路97号(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三楼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招聘自然教育中心讲解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谈
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谈(面谈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不足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以面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后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其工资待遇参照《百山祖国家公园“三员管护”制度(试行)》待遇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庆元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下进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381106
监督电话:0578-601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