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23年我区部分区属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和要求
本次招聘预计有23家单位,计划招聘合同制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43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杭州市上城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技能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8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各单位需求计划表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上城区郭东园巷8号白马珠宝市场北观光电梯上四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填写《杭州市上城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3,请自行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携带报名材料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四)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招聘岗位有专业条件的,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相关目录上的规范名称(附件2),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并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 上城资讯-招聘信息)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时间:5月24日——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上城区郭东园巷8号白马珠宝市场北观光电梯上四楼)。
(七)注意事项:
1.户籍要求:审核以2023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杭州市上城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2.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特定岗位、专项岗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上编办〔2022〕7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设置部分定向岗位,面向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内具有3年及以上编外工作经历的在职工作人员。具体详见《2023年杭州市上城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3.部分岗位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5.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28日。
6.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登录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上城资讯-招聘信息)进行查询。
(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需在接到面试通知书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 上城资讯-招聘信息)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如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其他事项
1.此次上城区编外特定岗位公开招聘指定网站---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 上城资讯-招聘信息),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2.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编外特定岗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编外特定岗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杭州市上城区人力社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杭州市上城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5.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考由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咨询电话: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0571-85029302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950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