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 5 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2023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 号)和《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 5 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 号),为做好 2022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 5 项职业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3 月 25 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月 26 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 个专业)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3 月 25 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3 月 26 日
上午 9:00-11:30 药师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3 月 25 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 月 26 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4 月 8 日
上午 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4 月 22 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4 月 23 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 个专业)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 个专业)
二、补考工作安排
(一)补考人员的确定。
补考人员为 2022 年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 2 月 11 日至 2 月 16 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 认”,确认完成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社部人事 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网上确认程序见附 件 1。
(二)补考成绩管理。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 2022 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相关数据操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 心负责。
(三)其他。补考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 2~6,其他事项分别按照上述 5 项考试我省 2022 年度考务文件精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