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造价监督管理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应用等工作,研究推广应用省级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规范等;承担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为省管交通建设项目提供造价技术服务;承担省管铁路及综合交通造价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根据新增工作职责需要,为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引进2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东省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招聘动态信息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http://zjz.gdcd.gov.cn/)更新发布。
(一)报名
本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意报名者请登录我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岗位等信息,在当前批次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制作为电子文档(其中各类证件按顺序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zjzx@gd.gov.cn,邮件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例如: 01-张三),附件大小应控制在4M以内;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名时当前批次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表(认定表)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网上查询证明。
4.本人所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本人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
5.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面试比例。我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本人。
(三)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发布。面试由我中心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研究决定。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中心有关规定聘用为相应岗位待遇。招聘人才的服务期至少5年。
三、其他事项
(一)《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中学习经历应从初中填写至最高学历,不能中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二)本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引进人才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咨询电话:020-83731413,8373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