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须知
青海省2017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的时间为11 月 20 日至 12 月 10 日(工作日)。考生申请毕业应交材料是:
专科
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一式三份);
2. 所有单科合格证(含实践课成绩单);
3.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本科
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一式三份);
2.所有单科合格证(含实践课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4.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1 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验证码);
6.毕业论文及答辩成绩表 1 份。
交表办证时需准备同一底版三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彩照蓝底),贴于鉴定表中,照片不是同一底版的拒绝收表。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毕业的材料,省自考办对申请毕业的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复审,教育部考试中心复审通过后,省自考办打印毕业证,审核通过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开始领取毕业证。代领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书写的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代领人姓名和本人毕业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专业层次等。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