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8年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8年自学考试考试安排(见附件1、2)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专业情况
(一)新开考专业
2018年我省暂无新开专业,本文下发后若还有新开考专业,其考试日程安排在当次考试报名系统中新增。
(二)停考专业
1.物流管理(专科)、物流管理(独立本科段)及电子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2017年停止接纳新生,于2018年停考。
2.销售管理(专科)、销售管理(本科)及中学教育类专业由于报考规模过小,且生源持续下滑,2018年停止接纳新生,过渡一年后,于2019年停考。
(三)2018年我省考试安排仍分为对社会考生开考专业和对助学考生(含衔接助学考生及社会网络助学考生)开考专业两类,两类专业考试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专业变更情况
根据考委〔2012〕4号文件精神,我省对学前教育(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从2018年起执行新的考试计划。(新专业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文件《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学前教育专业计划调整的通知》〔2017〕13号)。
三、教材、大纲变更情况
2018年全国考委修订了部分教材、大纲,我省共涉及22门课程,详见附件3。
2018年各专业省考课程使用教材若有变更,主考学校须于考试前6个月将课程教材变更情况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审核、备案。
教材订购:贵州西南风自考教材服务站,地址: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罗汉营综合楼1楼111号,联系人:谭英秀,联系电话: 0851-85870709,微信号:18984176475。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至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各专业2018年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安排文件另发。
(二)报考本科段的考生,可在我省开考的所有本科课程中(本科课程库)任意选3门课程(含实践的课程,理论及实践合算1门),替换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
(三)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工科类课程考试,考生可携带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四)免考课程初审办理时间为3月1日-3月15日、9月1日-9月15日,考生在该时间段内到所在市(州)考办或助学院校办理相关手续。各市(州)考办和助学院校分别于3月25日、9月25日前将免考初审材料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审核。
(五)报考本科的考生,取得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格成绩后即可到主考学校报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报名时间为3月、9月(具体时间需与各主考院校联系确认)。
各主考学校联系电话:
贵州大学0851-88154336
贵州师范大学0851-86702452
贵州医科大学0851-86778823
贵州财经大学0851-85989574
贵州民族大学0851-83610603
贵州师范学院0851-85816532
贵阳学院0851-85842786
贵州理工学院0851- 84840356
贵州商学院0851-86826002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0857-8301337
2018年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见附件1、2日程表,各助学院校应严格按照考试日程表安排教学计划。
请各市(州)考办和助学院校接到本通知及时向考生宣传。
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
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联系电话:
0851-85952371、0851-85664976、0851-8595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