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书店,书店,网上书店,北京书店,上海书店,中国考试书店,北京职业考试书店,职业资格考试书店,中国职业书店,新华书店,教育书店,广东考试书店,江苏考试书店,建筑考试书店

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资料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发布时间:2015年4月3日9:41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网络辅导培训班75折优惠.报名热线:010-58446681.
·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考试用书/辅导用书/考试试卷/历年真题

  延续注册

  注册周期: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

  延续注册条件: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受理程序: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变更注册

  注册周期: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五)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六)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受理程序: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北京考试书店编辑搜集整理
收藏到:
造价工程师图书分类
造价工程师考试信息
友情链接:北京考试书店 考试哇在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