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考生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报名点”,报名点为“市直”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由单位)组织人事科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点为各县市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人事劳动保障局、政治工作部)的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到报名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时间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于2015年3月31日至4月9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县市区报名点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3、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将用于证书上);
(二)市直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县市区报名点于201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正常工作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报名点对考生身份审核通过后,可将身份证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必须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于2015年4月17日至4月24日凭身份证到各单位、县市区报名点领取证书。各报名点联系方式(点击查阅)。
三、注意事项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