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费450元/人次,副高级(含高工、高经)职称评审费380元/人次,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