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
1.2015年5-6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阶段;
2.2015年7月为各单位、各市人事(职改)部门收集、审核、公示、审议、呈报材料阶段;
3.2015年8月15-31日起为我办接收材料时间。请各市、区直厅局职改(人事)部门务必在8月31日前将参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报送我办(8月15-31日之前之后时间恕不受理)。9月份后为高中级职称整理、评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