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值守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政治立场坚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吃苦耐劳、服从命令,具有奉献精神;
5、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1、招聘人数:应急值守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名,其中接警调度员2名,火场通信员2名。
2、性别、年龄要求:限男性,18至30周岁。年龄、学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5、左眼裸视不低于4.5)。
3、岗位要求:
接警调度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会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火场通信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写作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计算机、新闻、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其他要求:
(1)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
(2)要求工作积极性高,有较强责任感,沟通能力及较强团队意识。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自行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工大道17号)现场报名。报名电话:0795-3666119。
2、网络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330148217@qq.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XX岗位报名表”。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支付宝赣服通下载打印);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证件照2张;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相关资质证书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其他证明材料。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330148217@qq.com。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填写和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与核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初审通过后,招聘领导小组将统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报名人数可延长报名时间。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占50%)、100米跑(占25%)、单杠引体向上(占25%),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体能测试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未达标者予以淘汰。
2、专业能力测试:接警调度员岗位测试内容以电脑基本操作技能考核为主,满分为100分。火场通信员岗位测试内容以公文写作为主,满分为100分。
3、面试
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和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的原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如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组织能力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征召人数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违纪等。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宜春就业网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录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四、待遇与保障
1、《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经考核正式录用后综合工资为6000元以上/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3、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接警调度员以及火场通信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晋级、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录用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录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