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须知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来源:www.bookskys.com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点击次数:6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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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最新要求,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积极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1. 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首场考试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 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起,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填写好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见附件)。

  3.由于考点要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并提前进入考点。

  4.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每科一份)、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点。

  6.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7.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 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8.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最后,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鞍山市招考办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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