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省范瑞和等5227人(含增项1717人,具体名单附后)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的考后现场资格复核,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