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
报名 |
网上注册起止时间 |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
初级 |
正式报名 |
2016年11月10日0时-11月19日24时 |
2016年11月20日 |
补报名 |
2016年12月1日0时-12月4日24时 |
2016年12月5日 |
(二)报名方式
1.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下“会计管理专题(http://www.xjcz.gov.cn/kjzy)→会计事务办事大厅”,报考人员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并实名绑定,选择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和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完成注册和缴费。
2.持有军队(武警)系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地点在自治区境内的报考人员,需填写《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在新疆财政网下载),贴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另备1张用于扫描电子照片),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查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等,下同)、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在网上注册起止时间内(工作日),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会计事务办事大厅,根据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修改报名信息,完成网上缴费。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会计工作年限”、“照片”等信息均取自“自治区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报考人员无法更改。如信息有错误,请与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机关联系,更正后再报名。
2.报名成功后,需要发票的考生可登陆“非税在线缴费(http://finpt.xjcz.gov.cn/finpt/)→票据在线验证打印”,根据非税电子缴款书编号和身份证件后四位打印电子票据。
3.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