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现将我省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对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指导和监督。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详见第四条第(二)款第(2)项),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即凡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报名时间、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18日。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报考程序
异地考生(外省来我省报名),本次报考级别、专业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1)凡符合条件,并愿意报名参加考试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
(2)报考人员持已通过单位审核的《个人信息表》、相关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人:王建斌,联系电话:66219099)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件、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②报考条件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交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造价工程业务工作年限的资历的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④报考级别和专业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需提交一份个人申请(个人申请内容包括个人今年的报名表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报名期间内交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职称考试处二楼柜台(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电话:65375001)。
(3) 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8月1日至8月22日期间,持通过资格审查的《个人信息表》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二楼职称考试处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进行报名确认,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银联客服电话:95534转6)网上缴费。可浏览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关于报名缴费情况说明)。咨询电话:65375001 65339752。
2.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录入个人报名信息,经系统自动审核后即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银联客服电话:95534转6)网上缴费。可浏览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关于报名缴费情况说明)。咨询电话:65375001 65339752。
五、考试收费
按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
六、考场设置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的查询及证书的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证书的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公告为准。
八、考试用书
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