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8月3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9月19日—9月25日
考试地址: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蚌埠、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佛山、苏州、汕头、宜昌、衡阳、徐州、淮安、赣州、金华、温州、泉州、拉萨等48个城市。
根据《2016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4号)》得知,2016年9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统考)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负责人等;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摒弃死记硬背模式重点考核实际应用能力一文中提到:为了不断适应行业的发展和人才储备的需要,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形式和科目设置,丰富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行业提供形式多样的考试服务,力争最大限度地满足行业需求。
一是积极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编写工作,为尽早推出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安排奠定基础。
考试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