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北京地区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6年8月27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6年10月15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6年10月16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报名办法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网报系统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姓名或身份证件有变更的,应按首次报名人员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待全部六科成绩合格后,再持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办理信息变更登记事宜。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省级注协查询办理。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是指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照片审核及学历审核。
(一)照片网上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内1寸免冠证件照片。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北京注协)将及时审核照片合格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期间随时查询照片审核状态。照片审核状态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当重新上传照片。
(二)学历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应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毕业证书编号,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应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考生应在报名期间随时查询认证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交费。
2. 应届毕业生填写报名信息并照片审核通过后交费。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通过,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三)特殊情况考生的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1.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北京注协进行现场采集。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及以上材料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北京注协进行审核。
3. 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0日至29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不休息)
地点: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乘车路线:乘地铁1号线至五棵松站由B口向北800米即到;乘568、740、952、967、982、983路在金沟河站下车,乘481、611、78、运通113路在金沟河路东口下车。
四、报名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成功视为报名程序完成。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2.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9日20:00。
3. 北京地区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报名费(上、下午)120元。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陆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五、专业阶段考试考区设置
北京地区考区设置以******为中心点,划分成东南区、西南区、东北区和西北区四个考区,原则上按四个考区就近编排考场,请报名人员合理选择考区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8日至24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9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办理下载打印。
七、专业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6年度)》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6年度)》,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
报名人员可到北京注协考试部购买考试辅导教材,同时免费赠送北京注协培训网相应考试科目的网络辅导课程。详情请关注北京注协网站售书通知。
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办理
符合办理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5月16日至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休息)期间,携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到北京注协考试部办理免试资格审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九、考试报名费发票的开具
报名人员如需领取发票,请持《交费确认表》于2016年5月16日至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休息)期间到北京注协考试部办理。
十、考前辅导
考前辅导报名请登录www.bicpaedu.com(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辅导咨询电话:400-690-3690、59059018。
十一、报名人员信息获取渠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bicpa.org.c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微信号:bicpaweixi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北京考办咨询电话:68980880、88221082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
附件: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
免试申请表
北京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