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生:
2015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国家级标准:
经济法基础60分、初级会计实务60分。
二、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
经济法基础51分、初级会计实务51分。
三、成绩合格者领取合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网站。
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