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5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
考生按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行政区划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不清楚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行政区划的,请登陆“河北省财政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验证查询”模块查询,并依据查询结果领取。
市辖区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于2015年10月23日——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西头132房间)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2166530。
各县市区考生请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咨询各县市区财政局。
衡水市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