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2014年度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到单位所在各县市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时间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4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单位所在的县市区人社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3、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将用于证书上);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于2015年4月15日至4月22日(正常工作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人社局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将各类证件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生于2015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凭身份证到各县市区人社局领取证书。各县市区人社局证书办理点联系方式。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证书办理点对考生资格审核时,务必细致、严格。如果审核时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证书业务不予办理。
(三)办理证书时,请务必提供证书编号(证书编号、所属报名点请查阅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