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到期有关问题的提示
各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机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管理,自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需在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期满1个月前申报续期注册,距注册期满不到1个月时,只能申报注销注册。
注册期满后,系统将自动删除此人注册信息,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如需继续执业,应申报初始注册,办理初始注册时,有增项专业的可同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