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14〕18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和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2〕42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9:00—7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上传成功后,选择所要报考的考试,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市和资格审核地市,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考生一旦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7月11日17:0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核和存档时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