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2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日统一举行,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本市,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5月17日至6月6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6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审计或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考生报完名后持相关证件到市审计局进行初审后,由市审计局6月6日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都统府大街16号原邮局工会楼103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1,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三、凡符合《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审计署、人事部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雷同。
五、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85元。
六、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河北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咨询电话:0311-88606379。
七、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3年修订版),共2册。
审计署考试中心修订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10年、2011年和2013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八、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为2013年版,《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版,其他为2005年修订版。
审计署考试中心根据《2013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10年、2011年和2013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附件:
1、从事审计或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从事审计或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同志 年 月至 (填写“至今”或X年X月)在我单位从事 (审计或财经)工作满 年。该报考人员在我单位从事审计或财经工作履历如下:
以上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出具此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报考人员签名 :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