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相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精神,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凡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将核发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印制的《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
查看详细信息日期: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