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越秀区审计局决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行政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分配,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行政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审计、财务工作(有审计、财务工作2年以上经验者优先);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0楼
3.咨询电话:020-87657533
4.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照1张,打印并填写《越秀区审计局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2.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福利待遇按照机关行政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面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面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二)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