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仓库的外窗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侧窗应治建筑物的两条对边均匀设置。
②顶窗应在屋面均匀设置日官采用自动控制;屋面斜度小于等于12°,每200m2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顶窗;屋面斜度大于12°,每400m2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顶窗。
2)除洁净厂房外,设置自燃排烟或机械排烟系统的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塑料、木器加工储存等丙类工业建筑,尚宜或可在屋面上设置可熔性采光带(窗),其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货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10%。
②其他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5%。
③可熔性采光带(窗)按其实际面积计算。
3)采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时,厂房、仓库的可开启外窗的排烟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使用自动排烟窗时,厂房的排烟面积不应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2%,仓库的排烟面积应增加1.0倍。
②使用手动排烟窗时,厂房的排烟面积不应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30%,仓库的排烟面积应增加1.0倍。
注: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排烟面积可减半。
4)仅采用固定采光带(窗)进行自然排烟时,固定采光带(窗)的面积应达到第6条可开启外窗面积的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