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计划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简称海洋三所)创建于1959年,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国家公益一类综合型海洋科学研究机构,主要从事海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促进海洋科技进步,为海洋管理、公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及海洋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
(一)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和定向生)、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视同具有工作经历。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收9名应届博士毕业生和5名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五、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在职人员若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九)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厦门市关于接受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十一)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10月18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海洋三所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的相关科研成果等扫描件,所有附件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hyssrsc@tio.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所在单位(在职人员),例如01-深海微生物代谢机制研究-张三-XX大学(应届博士毕业生)。
未按要求上报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所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最终结果。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招聘单位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面试采用非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85分(满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面向社会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并组织体检和考察。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与考察情况,我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以及我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正式接收手续。
七、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请及时查看个人邮箱及我所门户网站,掌握有关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老师 曾老师
电 话:0592-2195713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8号
邮 箱:hyssrsc@tio.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