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2023年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无学历要求,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 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可在2023年9月26日09:00—2023年9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lsjkqzp/index.html),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所有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存在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于9月26日11:00— 9月2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9月29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其他事项。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安全监管A岗的人员需要提交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时,取消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安全监管A岗的人员无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众号。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
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如取消笔试,则以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不足1:1的全部纳入体检考察范围。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参照开发区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参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安全监管A岗人员参照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科级领导工资待遇执行、安全监管B岗人员参照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般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4.本公告由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62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