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岭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执法队基层执法队辅助人员3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由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并签订用工合同);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交通运输事业;
2.温岭户籍,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因违反社会治安等行为受过公安行政部门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有关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从事道路运输行业企业负责人或在相关企业股东的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行政执法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起至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温岭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911办公室(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联系电话:0576-86105180;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报名表(附1寸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需附学信网认证材料)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当地户籍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邪教记录证明。
四、招聘考试、聘用
1.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给予资格审核,确定入围能力测试人员。能力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能力测试: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能力测试。
3.体检及政审: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聘用:政审及体检合格人员在温岭市政府网交通运输局网页公。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说明
1.工资待遇参照温岭市交通运输局现行相关标准。
2.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