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宝兴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一级造价工程师)2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县城功能疏解、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工作,为审计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并承担宝兴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3.取得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五年以上造价、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同时具有建造师、全国监理工程师、熟悉市政、水利安装专业且具有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方项目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
4.熟悉相关清单规范、定额和《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熟悉现场施工常规工艺流程,熟练使用计量、计价软件,能独立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任务;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谈判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7.服从单位的其他工作安排;
8.工作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三年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 18:00(逾期提交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应聘者请填写《宝兴县审计局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和主要工作情况简介、本人业绩(工作情况和个人业绩用文字表述,格式自拟)等压缩至一个压缩文件内发送到邮箱547885659@qq.com。所提交的材料,照片和扫描件务必清晰可见,邮件主题请备注好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对应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报名资格。
2.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宝兴县审计局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3.通过初审的人员由宝兴县审计局电话通知资格复审,须报名者本人带上《宝兴县审计局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到宝兴县审计局(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号2楼综合室)参加资格复审,以上材料需自行复印1份。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限,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宝兴县审计局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择优录取。
(四)体检
根据岗位需要,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由选聘评审小组综合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解决。
体检按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一周本人可以书面向宝兴县审计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通过电话联系通知考生。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一个月内,聘用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选聘小组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聘用人员与宝兴县审计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三年一签,聘期届满实行双向选择,单位和应聘人员同意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用人单位或个人其中一方不同意续聘的,聘约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工资实行年薪制,其中试用期工资为10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按年薪20万元/年执行(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兴县审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