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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疆下半年喀什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5日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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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喀什地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下半年喀什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普通话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8月14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4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8月14日(含)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1.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驻喀部队现役军人、在喀什地区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可视同关系人服务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户籍;在喀什地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喀什地区各部门(组织、人社、教育、卫生等)从地区以外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可视同服务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际操作或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和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8月13日。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18日(10:00-18:00)。

2.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注册(注册后保存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

(2)按报名网站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及学历要求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上传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

(5)请考生仔细阅读《简章》及《岗位表》,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待笔试通过入围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

(6)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费用(无现场收费)。2023年8月14日10:00至8月18日19:00网上缴费,考生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合计55元。对农村和城市低收入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经地区人社局确认后,免除笔试费用。

(7)报名完成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时携带)。

(8)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不能修改。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后续环节发现证件、材料不实,填报信息虚假等情况而导致取消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中提示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1日,请考生关注官方网站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四)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和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确定: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按照1︰3的比例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围;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围。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同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持《报名表》、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官网通知,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相关印证资料及《资格审查表》,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地点等相关要求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和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统一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2.面试地点:将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和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统一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七)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

管理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网站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网站通知。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考生需填写《2023年下半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5),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考察表、个人档案原件统一送交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地区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7)中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造成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相关事项

(一)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指定、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喀什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998-2671026(喀什地区人社局)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

监督举报电话:0998-262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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