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庆发〔2020〕23号),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医疗卫生、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9名,其中华池县第一中学8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8名;华池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3名。具体岗位及学历要求等详见《华池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华池县第一中学(8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含“985”“211”)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批招生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和本科专业须一致),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8人):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升本的,专科和本科专业须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等学校毕业生。
华池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3人):全日制本科一批院校(专业)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华池县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为30周岁(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等原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院校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待学校颁发了毕业证、学位证后及时提交,若届时仍无法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8)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华池县人民政府网、魅力华池APP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法: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8:30—18:00),共3天。
2.现场报名地点:教育系统在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西北师范大学专家楼;医疗卫生系统在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农业系统在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登录华池县人民政府网查看“2023年华池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华池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同时须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合格证)等原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院校推荐表(附件2)、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待学校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后及时提交。线上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均扫描成PDF版上传至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同时,提供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
4.联系方式:
华池县教育局 孙老师 0934-5925619 邮箱:345355221@qq.com
华池县卫健局 王老师 0934-5121783
邮箱:2420161287@qq.com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伏老师 0934-5127553
邮箱:806237832@qq.com
(三)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告公布的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或现场填写《2023年华池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录工作由华池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超过10:1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足10:1的(含10:1),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及引进单位确定的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2.面试。对于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与引进计划比例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划定面试合格线,低于80分者不予以聘用。
教育事业单位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等情况。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处理问题、岗位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农业事业单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技能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的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最后依据总成绩,按照与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于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优先聘用。
(五)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代表用人单位与本人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与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否则不予签订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等证件资料到用人单位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将拟聘用人员所提交证件资料收齐后,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主要了解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九)公示。对于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华池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引进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拟引进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通过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连续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五、优惠政策
凡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教育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中共华池县委、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华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华发〔2020〕51号)规定的相关引才优惠政策,对于一次性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住房补助,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安置费2万元;给予本科毕业生10万元的住房补助,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引进人才在职称晋升、评先选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23年华池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联系电话:华池县委组织部0934-5122787
华池县人社局 0934-5121969
华池县教育局 0934-5925619
华池县卫健局 0934-5121783
县农业农村局 0934-5121856
监督电话:华池县纪委监委 0934-51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