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桥墩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岗位:桥墩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名。
招聘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学历高中及以上,退伍军人、男性优先。
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思想上进、诚实守信、敬业爱岗、责任心强。
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基本工作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05月22日至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桥墩镇镇府路56-58号)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联系电话:0577-59902136。
3、报名人员根据意向岗位认真填写《苍南县桥墩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退伍证。报名表一份(表格请先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好之后携带至现场报名点)。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张。
2001年以后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查询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校学历的,要在http://61.153.1.152/default_hs.aspx查询并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学信网查不到的,至个人档案保管单位查验学籍档案后,提供相应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5月26日。
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笔试人员,笔试主要考量基本常识、文化素养。体能测试人员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1:2比例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照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需对报考人员进行无违法犯罪、无违规违纪等进行综合审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苍南人才网、政府官方平台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内出现拟聘用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空缺情况时,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另行公示。
其他说明
1、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经试用期鉴定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予以办理五险一金。年收入6.8万左右(五险一金、年终奖金等包含在内)。
4、已在县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录用。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桥墩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