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 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 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3年5月18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
5.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3年5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5月20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5月18日11:00—5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8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址:http://jnxxq.jina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3年5月25日9:00-5月28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5月22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副高级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其他岗位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副高级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初级、中级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 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和医学类(B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综合写作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医学类(B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鹊华先锋”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②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③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⑥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⑦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⑧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⑨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前一天17点之后弃权的,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副高级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8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副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初级和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含应聘副高级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重新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微信公众号“鹊华先锋”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微信公众号查询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严格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工作应当在启动考察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到规定的完成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或者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录用程序。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鹊华先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为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微信公众号“鹊华先锋”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微信公众号“鹊华先锋”公布。
咨询电话:0531-66604147(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17:0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