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效增强奉新县统计局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尤其是表格的应用);有吃苦精神。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数学、统计、计算机专业优先录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事项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只限本人亲自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休息日不受理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须递交报名表、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地点:奉新县行政中心1020办公室。
4.联系人:涂女士,联系电话:0795―4539678。
三、资格审核和面试
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仪容仪表、个人修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office办公软件操作等方面。
四、工资待遇
1.薪酬:基本工资2500元/月。
2.工作时间1年,表现优秀者适当延期。
五、岗位要求
1.负责奉新县统计局日常工作。
2.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质量控制和验收。
3.协调、落实普查活动宣传动员工作。
4.分发普查用品,指导PAD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5.组织普查员作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检查普查工作进度,解答普查员提出的问题。
6.协助配合其他业务工作。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奉新县统计局组织实施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