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金华火车站站前区域综合管理,树立良好的城市窗口形象,根据工作需要,金华火车站站前区域综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站前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男性辅助执法人员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够履行执法管理辅助人员的义务。
2.具有金华大市户口(以2023年5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男性辅助执法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70cm。
4.身体健康、体能优、心理素质好,服从组织分配。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有纹身等不符合执法岗位形象要求的。
3.其他不宜从事执法管理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749号,金华火车站站前区域综合管理中心201办公室。
3.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站前管理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分别以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结果只对本次招聘有效。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站前管理中心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公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站前管理中心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予以聘用。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站前管理中心工作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一律退回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
五、薪酬待遇
辅助执法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年收入7-8万元/年(含社保),并实行动态调整。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以上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咨询联系电话:0579-82165016 0579-8214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