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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恩施州宣恩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48人公告2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发布时间:2023年4月4日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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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成绩按岗位引进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本次人才引进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折算前的笔试、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具体测试方式根据岗位实际报考情况确定,确定后将与测试时间、地点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参加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因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工作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引进人才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在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其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等,由考察组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将备案材料书面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和备案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测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

(四)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实行候聘制度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库,作为候聘人选保留候聘资格,候聘期限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如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因工作需要,经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规依次进行递补。

十、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并对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约定最低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并依规备案。对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进人才公告发布网站,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进人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体检、考察、备案对象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办0718-5832130

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8-5848929

监督举报电话:宣 恩 县 人 社 局 0718-583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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