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直属于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检验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特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检验员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食品、药品、化学等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有相关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北段456号三楼302室,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个人简历1份。
(四)联系人:杜跃辉;联系电话:0832-2023050。
四、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报批、录用。
(二)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按照双方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中的条款续签合同。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按照双方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中的条款执行。
(四)工资待遇按照《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实施办法》实施。
(五)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从招聘录用之日起执行;五险一金中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